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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7-2018学年国内一般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时间:2017-06-25  点击量: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天津大学现招收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一、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项目

该项目为教育部资助项目,由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负责审核后,将报名表统一邮寄给我院,再进行录取工作,不能向我校直接申请。详情咨询武汉中心,电话027-68752845。学员录取后,学习方式与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等同。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一)接受对象和条件

1、申请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申请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讲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2)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时间安排和申请方式

1、时间安排

计划申请2017年-2018学年的国内一般访问学者,请于2017年6月10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办理报名手续。

2017年6月25-30日,统一邮寄访问学者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注意事项。

2、申请方式

(1)申请者选定导师后,请如实、准确地填报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进修的专业方向应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或科研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填好后,按照联系方式中的地址邮寄给我院。

(2)我校收到《申请表》后,会进行资格审验,审验合格的教师会通知下载填写《天津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协议书》,一式两份。入学报到时,交至我院。

(三)学费及住宿

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学费为13000元/人·年,工笔画专业为16000元/人·年。原则上学校不予安排住宿,有住宿需求的老师,请提前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我院将视实际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四)学习方式及要求

1、学习期限:学习期限为一年,也可申请半年,入校后不得更改。

2、访问学者入学后与导师协商,认真制定研修计划并填写《工作计划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访问学者在第一学期结束时,填写《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4、访学期满,访问学者须填写《结业考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附上访问学习期间的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五)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目录

请老师们参阅2017-2018天津大学一般访学项目接受计划申报表(详情请参见附件),目录中没有列出的专业或导师,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征得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可申请做“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

(六)注意事项

相关表格,均可查询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一切未尽事宜,可协商沟通。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C区-309。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成人培训中心,邮编300072。(如需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联系人:卢老师 薛老师

办公电话:022-27406298

办公传真:022-27408627

如电话繁忙,请将个人简历及问题发至邮箱,我们会尽快处理

邮箱地址:tdjx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