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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关于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人工智能平台产品实现方向(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4-04-17  点击量:

 

人社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人工智能平台产品实现方向(初级)培训班

开始招生啦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 号)和《关于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22〕47号)和《天津市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津人社办发〔2022〕9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助力国家人工智能技术技能人才自主培养、队伍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面向专业技术人员举办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天津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承办单位:

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启动时间:2024年4月2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

培训具体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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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培训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2.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取得技术员职称。

4. 培训方向内容

培训方向:人工智能(初级)

培训学时:共64学时,线上线下结合

线下上课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培训内容:

1.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

2.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处理方向理论知识;

3.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处理方向实训项目演练。

5. 考核及证书说明

根据人社部《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的有关规定,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均设五个职业方向:人工智能芯片产品实现、人工智能平台产品实现、自然语言及语音处理产品实现、计算机视觉产品实现、人工智能应用产品集成实现。本次培训方向为人工智能平台产品实现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将由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学员,可按照有关要求,向评价机构诚实守信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6. 学员收获

1.学员完成培训内容和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我校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参训学时可登记为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作为年度考核、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当年全国有效。   

3.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向评价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申报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经考核合格,可取得评价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具体考试时间以评价机构公布信息为准,考核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为800元/人。

4.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符合本市职称申报评审范围的人员,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取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分别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5.培训学习及证书相关补贴费用政策请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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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报名。是否报名成功以收到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核准信息为准。

 

8. 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64学时,培训费用为2800元;   

为提升应届毕业生人工智能处理技术技能和就业技能,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承担天津大学应届毕业生培训费用。   

2.费用为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费自理。参训学员报名汇款后,由天津大学开具票据。

培训费用请于培训开始前提前3天转账至单位账号,不接受现场缴费。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天津银行 兴科支行

 名:天津大学

 号:1036 0120 1090 0084 41 (汇款请备注: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姓名

9.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22-27400867

李老师:13821385811(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