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5-2026学年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时间:2025-04-08 点击量: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天津大学现面向全国招收2025-2026学年国内访问学者,具体接收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该项目由教育部资助,旨在支持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到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申请者需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我校录取。详情请咨询武汉中心(网址:http://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电话:027-68752845,邮箱:gnfwxz@163.com)。
资助政策:录取的骨干访问学者可获得教育部经费资助,资助费用可抵扣部分学费,具体金额以实际通知为准。
1.申请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军校和党校在职教师、国家教科文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申请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讲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秋季入学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日—6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5年6月20日—30日
春季入学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日—12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5年12月20日—30日
⑴联系导师
申请者可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指导教师(可通过我校各专业学院官网查询指导教师姓名、研究方向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指导老师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导师团成员),确认接收意向。
⑵提交申请材料
经导师同意接收后,申请者需如实填写《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进修的专业方向应与本人目前所从事的教学或科研专业方向基本一致;并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和导师签字后邮寄至我校。
⑶审核与录取
我校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收到《录取通知书》和《天津大学接收国内访问学者协议书》(须一式两份填写)。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所在单位盖章后的协议书。
注:《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详见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dce.tju.edu.cn)有关附件。
1.学习期限:一般为一学年。
2.研修计划:访问学者入学后需在导师指导下制定研修计划,并填写《工作计划表》(一式两份,须双面打印)。
3.考核要求:
⑴第一学期结束前填写《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须双面打印);
⑵访学期满时填写《结业考核表》(一式两份,须双面打印),并提交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经导师和所属进修学院审核同意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天津大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⑶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不予颁发证书。
1.学费:13000元/人/学年(工笔画专业为16000元/人/学年)。学费按整年收取。
2.住宿:因校内住房资源紧张,访问者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可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注:欢迎有关院校团体批量选送师资委托我校开办短期提升培训班。
天津大学2025-2026学年度国内访问学者指导教师及课题目录详见附件,目录中没有列出的专业或导师,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或与我部门联系,在征得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申请申报。
注:《指导教师及课题目录》详见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dce.tju.edu.cn)附件。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玉泉路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大楼A209室(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联系人:王老师、薛老师
办公电话:022-27406298;13042280499;13802078909
电子邮箱:444184173@qq.com;xhenry@tju.edu.cn
1.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访学资格。
2.天津大学不负担国内访问学者的进修费、住宿费、工资、差旅费及医疗费等。
3.若因不可控因素导致申请、报到入学等安排无法按照预期进行或有所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